台海网1月5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林晓琪通讯员蓝兰周晓彬)上月31日,平和法院一审宣判一起涉恶案件,被告人蔡某忠、蔡某镇、林某因犯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8个月不等,并各处罚金1万元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16年10月至2019年6月期间,被告人蔡某忠、蔡某镇、林某在共同承包平和小溪康桥丽景二期小区物业期间,与建筑材料经销商、防护网经销商达成协议,以不交预收金便不予开具二次装修许可、不给钥匙相胁迫,强行向78户业主分别收取沙土预收金2000元、向74户业主分别收取防盗网预收金1000元,该物业还通过以断电、禁止其他运送沙土、水泥、防护网等装修材料车辆进入小区等方式,逼迫业主向其购买沙土等建筑材料以及敲墙等服务,共赚取好处费6.28万元。
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蔡某忠、蔡某镇、林某长期纠集在一起,共同形成恶势力团伙,并以胁迫等手段,伙同他人多次强买强卖商品或服务,情节严重,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,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